1月29日,中央紀委辦公廳印發了《關于貫徹黨中央部署要求、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監督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要求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立足紀檢監察職責定位,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監督工作,并強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自身防控。景洪市紀委監委收到《通知》后,結合單位實際情況,認真傳達貫徹。
第一時間匯報傳達。主要負責人及時向市委匯報傳達《通知》精神和市紀委監委貫徹落實情況,安排專人將中紀委網站發布的《通知》相關要求轉發至單位微信工作群,要求全委干部職工及時學習掌握,吃透《通知》精神,用《通知》精神指導下一步疫情防控監督工作,切實提高政治站位,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上來,用實際行動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地見效,做到嚴格執紀。
細化監督執紀要求。為確保《通知》精神落到實處,做到黨中央決策部署到哪里、政治監督就跟進到哪里,市紀委監委結合實際出臺了疫情防控“十嚴禁”規定,為全市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在疫情防控中立規立紀,通過細化嚴密防控工作紀律,確保市委市政府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實處,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。
抓好紀檢干部自身防控。切實落實好防控責任,妥善處理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關系,要求參與監督檢查的紀檢干部按照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控,其他干部收假前居家自行做好疫情防范,假期間提倡網上辦公。每日通過微信工作群做好提醒和指導,督促全市紀檢監察干部提高防護意識,采取科學防控措施。指定專人收集報送紀檢監察干部健康情況,建立“零報告”“日報告”制度,確保精準掌握反映紀檢監察干部健康情況。(侯德國)